第二章 大学·亚琛·服役
俾斯麦一进格丁根大学就十分引人注目。他有1.8米以上的身高,但个子瘦长得像个吊死鬼。他穿的上衣很古怪,可能是用整块布做的,没有式样、没有颜色、没有钮扣、没有领子;下身是裤脚大得出奇的灯笼裤;靴子带着铁后掌和马刺;衬衫的大领子披在肩上,不系领结,叼着一个又粗又长的烟嘴,一脸雀斑,眼珠中央几乎无色,周围却好像有一道红圈,一头乱蓬蓬浅红褐色的头发长得快齐肩了,还有一条从鼻尖一直到右耳际的伤疤,是一次决斗后缝了14针的纪念,留着淡淡的两撇八字胡,腰间挂着一把长剑,手里提着一根弯弯曲曲的长铁棍,身后跟着一条浅褐色名叫“爱利尔”的猎狗,看了这张脸和这一身打扮,谁都会觉得这是个十足的怪物!但是,谁想对他的穿着打扮和外表乃至他的狗取笑或指指点点,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要求决斗。
这个有趣的镜头是俾斯麦入格丁根大学后所结识的一位美国朋友给他摄下的。这个美国人是从哈佛转学到格丁根来的,他比俾斯麦大一岁,名叫约翰·洛思洛普·莫特利,后来他成了一名美国政府的职业外交官和荷兰史方面的专家。他写过一本自传体小说,小说中的主人公一个无法无天的同学,即是以俾斯麦为模特儿的。
俾斯麦入学三个月就与同学决斗。在这以后的两个学期内,他总共进行了24次决斗。这中间只有一次负伤,也就是那次使他缝了14针。俾斯麦决斗时的玩命和力气,使他的同学感到害怕,一些浪荡公子式的学生转而做了尾巴,推他为头,让他加入了排外组织汉诺威大学生联合会。俾斯麦洋洋自得地说:“我现在就这样成为这里的许多家伙的首领了,将来去混世界,必定要成为人世间许多家伙的首领!”
这里学生大多穿着平常,俾斯麦不仅身着奇装异服还经常花样翻新。有时他穿苹果绿的短褂,却内衬长袍;有时他穿的海湖绒衣服上钉着螺帽似的大金属扣子。他似乎从不知道什么是校规,他嫌穿内衣发痒就光着身子睡觉,深更半夜喝了很多酒后跳到河里去游泳,做了种种违反校规的事还和学校管理人员无理取闹。在格丁根他也有一些风流韵事,并且欠了不少校内外的钱。校方对这个顽劣的学生深感头痛,他好几次被关过禁闭却根本不思悔改。
在格丁根,俾斯麦还有个朋友叫凯瑟林,他是东普鲁士库尔兰(现拉托维亚)人。凯瑟林酷爱贝多芬,他深谙音乐有调适心理陶冶性灵的功能,他整个钟头整个钟头地为俾斯麦弹奏贝多芬的钢琴奏鸣曲、协奏曲等等。贝多芬的作品通过凯瑟林的表达常常能够平抚俾斯麦有时狂躁、有时抑郁的心,从此俾斯麦也极其喜爱贝多芬的音乐了。
在格大两年,俾斯麦花天酒地,为所欲为,是个纨绔子弟,他负债累累,向父亲要钱还账,使父亲大为不满。假期他骨瘦如柴地跑回克尼普霍夫,安宁的乡间加上饮食调养使他又恢复了健康。
临近开学,俾斯麦去了柏林大学。原来莫特利转到这个学校来了。柏林大学是1809年由著名的教育家普鲁士教育大臣威廉·冯·洪堡创办的,它是德意志最大的具有现代综合性大学模式的典范。这种综合性大学的模式后来推广到了世界各国。俾斯麦来柏林大学的3年前,哲学家黑格尔任校长。俾斯麦离开柏林大学后两年,马克思由波恩大学转入柏林大学学习法律。当时学校以普鲁士国王命名,叫腓特烈·威廉大学。
1835年在柏林大学上学一年后,为了避免从军,他决定入司法界。大学3年他没有用过功,这时请了位先生帮他临阵磨枪,这位先生给他填鸭式的塞了许多应考资料,5月份他参加法学考试的第一部分居然获得通过,使他有资格在柏林的法庭当一名见习律师。其实他并不喜欢干这行,当见习律师不久,他又想从司法部门跳到行政部门去。
决心一下,他回申豪森庄园。夏日的申豪森沐浴在和煦的阳光下,牛群悠闲地游荡,易北河汩汩流淌,麦田、森林、湖泊、农家历历在目,令人心旷神怡。这是俾斯麦惟一的一次在申豪森过夏,老家已经十分破败了,巴洛克式的庭园野草丛生,长时间未料理过。家中原有的三十多间房能够勉强收拾居住的仅两三间而已。几块名贵的波斯地毯已破烂不堪,无数老鼠在空房中穿梭招摇。入夜,风在烟囱里怒吼……。一个形容枯槁的老管家守着这个破宅第,他是俾斯麦父亲小时候的玩伴,已经65岁了,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