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史料论 一、关于史料学的思路
早在二十年代,李大钊同志在《史学要论》一书里就比较系统地论述了历史、历史学以及历史学系统等概念,他把"历史"区分为客观历史和写的历史,又把历史学(广义的)区分为记述的历史和历史理论(狭义的历史学),等等。这些观点,并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只是在近些年来,史学理论界研究不断深入,人们才普遍加深了理解。历史,就其本身而言,是客观历史的发展过程,历史家写的历史只能说是客观历史的记录,是客观历史过程在史家头脑里的反映。质言之,前者是客观存在的客体,后者是客体通过认识历史的主体(历史家)的反映。人们的主观认识和客观历史之间,亦即主体和客体之间,始终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