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不许孙行者白手来取落胎泉的水(2)
但是如意真仙的所有权亦有问题,西梁女国的婆子说:“却如今取不得水了。向年来了一个道士,称名如意真仙,把那破儿洞改作聚仙庵,护住落胎泉水,不肯善赐与人。但欲求水者,须要花红表礼羊酒果盘,志诚奉献,只拜求得他一碗儿水哩!”(第五十三回)由此可知落胎泉本来属于公有,自从如意真仙来了之后,才倚强攫为私有。有力的既得恃强垄断泉水,则有大力的当然更能够倚力夺取泉水。孙行者对如意真仙的徒弟说:“你去说我老孙的名字,他必然做个人情,或者连井都送我也。”(第五十三回)“所有”不以劳力为根据,唯视力之大小为移转。我阅到这里,不禁想起南北朝时代豪族封固山泽之事来了。
吾国古代以农立国,土地乃是最重要的财产。自秦用商鞅之法,坏井田,开阡陌,民得买卖之后,土地就归属于个人私有。固然“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史记》卷一百二十九《货殖传》),而“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同上)又是国人理财之道。土地成为国人争取的对象,土地遂不免集中起来。东汉末年,“豪人之室,连栋数百,膏田满野,奴婢成群,徒附万计”(《后汉书》卷七十九《仲长统传·理乱篇》)。魏时,“大族田地有余,而小民无立锥之地”(《魏志》卷十六《仓慈传》)。晋兴,循而未革,经数代的兼并,一直到了南北朝,就发生一种现象。永嘉丧乱,北方受害甚烈,“中原萧条,千里无烟”(《晋书》卷一百九《慕容皝载记》)。南方蒙祸较少,“荆扬晏安,户口殷实”(《晋书》卷六十五《王导传》)。北方民人分散,土业无主,到了社会安定,业主归乡,而田园已归别人所有。事涉数世,取证无凭,争讼迁延,莫能判决,良畴委而不开,柔桑枯而不采,大有害于国计民生,于是遂依李安世的建议:“所争之田,宜限年断,事久难明,悉属今主。”(《魏书》卷五十三《李安世传》)南方如何呢?“洛京倾覆,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晋书》卷六十五《王导传》)。他们南渡之后,又在江南“水耕火耨”的地区,建立他们的政权,并利用政治上的权力,兼并了许多土地《宋书》卷二《武帝纪》中:“中兴以来,治纲大弛,权门兼并,强弱相陵,百姓